1.根据专营店的承保档案记录,提前2个月向保单即将到期的客户发送短信,向客户介绍本店的续保服务及理赔服务。
2.在电话营销过程中,应将商谈记录登记入《续保跟进登记本》的跟踪栏内,如果商谈失败,应在“失败原因”栏目内详实地记录失败原因。
3.协助SA、CA向客户解释机动车保险条款以及本店的理赔服务。
4.介绍本店保险服务中心的优势,主动要求通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客户提供《车辆保险建议书》。
电话结束时,感谢客户的配合,并预约下次商谈方式和时间。
北京北路240号(长安马自达4S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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