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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公告!工资3300元!4月22日截止
日期:2023-04-20 13:00 浏览:1153

根据工作需要,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,贯彻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、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;
2.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;
3.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,掌握Word等办公软件,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电脑速录能力;
4.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:
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3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4.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;
5.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及地点。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人员需下载填报《哈密垦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户口本首页(或集体户首页)及本人页(以上材料均应提供纸质复印件)。到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、审核确认并提交以上材料。(地址: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6号,红星花苑对面)。
2.报名时间:2023年4月12日-4月22日(上午:10:00-13:30,下午:15:30-19:30)。
(二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工作由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。报名截止后,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,择优确定参加测试及面试人员。2023年4月23日20时前,通过“新星法院”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,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。
(三)考试
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,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,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司法警察直接参加面试。
1.笔试。笔试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(听打、看打),根据两项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。两项满分各为50分。
2.面试。面试实行百分制,满分为100分。
3.考试时间。笔试初步定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4时整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4.考试地点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幸福路6号哈密垦区人民法院。
(四)确定招聘人选
根据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,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(五)公示
对确定招聘人员进行公示,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,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公示期满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清的,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五、岗位待遇和用工方式
(一)工资福利待遇
1.书记员试用期工资2800元/月。试用期满后,工资标准为3300元/月(绩效考核优秀者最高可至3700元/月)。
2.聘用期间可享受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。
3.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。
4.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(二)劳务方式
聘用人员与哈密大佳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,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严肃追究相应责任;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,一经发现,取消聘用资格,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
(二)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,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,概由本人负责处理,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三)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报名咨询电话:0902-2569739。
本《公告》未尽事宜,由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哈密垦区人民法院
2023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