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尉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募公益 诉讼志愿者的公告
日期:2023-04-26 11:25 浏览:237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”精神,构建“多方参与、共治共享”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,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将司法手段和志愿者力量有效衔接,扩大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、专业咨询、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,借助“外脑智慧”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成效,推进全民参与,共促社会治理,结合尉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,拟在本县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100名。
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募条件
(一)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行政区域内,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热爱公益事业,公道正派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四)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;
(五)具有发现公益损害情形的能力和条件;
(六)优先招募社会责任感强,具有环境资源、食品药品、英烈权益、妇女权益、文物和文化遗产、安全生产或者法学等专业背景、特定群体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。
二、履职方式
(一)发现、提供、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;
(二)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、现场调查取证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;
(三)发挥专业知识或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;
(四)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观摩、听证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;
(五)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进监督,提出建议;
(六)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;
(七)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;
(八)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。
三、招募方式
(一)单位推荐。各行政机关、群团组织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单位对本单位文化素养较高、法律水平较高的人员可以积极推荐。
(二)个人自荐。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自行报名参加招募。
公益保护志愿者体现自愿的公益属性,不提供薪酬等福利保障,对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志愿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奖励。
自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31日,可通过电话报名,提供个人基本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工作单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)联系电话:0996--4023301  0996--4026990
(尉犁县人民检察院)